第104章脱困(求月票45)
当陈远来到篝火晚宴时,他的马已经吃嗨了。
天马还是地狱马的时候就喜欢吃肉,现在就算转变成了天马,还是那么喜欢吃肉。
德克萨斯别的不多,但肉很便宜。
不过就算再便宜,如果吃肉是这匹马的必需,估计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个神父能够养得起。
这马胃口太大了!
幸好它也只是喜欢吃而已,并不是必须吃,偶尔打打牙祭还是可以。
几十条狗子也变成了现场的宠儿。
其实东方的土狗,也就是中华田园犬真正养的油光水滑了,拉到世界上狗类外貌评选大赛,也是非常能打的。
体型主打一个匀称,而且有礼貌。
没错!
真正的中华田园犬在家里是非常有礼貌的,论聪明虽然不如苏格兰牧羊犬但也不是很差,但遇到危险它是真上,而苏格兰牧羊犬是扭头就跑让主人上。
论战斗力,同体型的话,其实不输任何犬种。
因为中华田园犬在以前有山林可以打猎的时候,是可以驯化出赶山犬来的。
当然你非得让这些狗子去抓老虎,那肯定不行,但是一群赶山犬围攻野猪又不是没有先例。
但你非得说中华田园犬有多温顺,那不可能!
可三十三条狗子现在被镇上的一堆孩子和女人抱着蹂躏,或者投喂,居然没有任何一条狗子发火,烦躁什么的。
镇上居民居然认为理所当然,这毕竟是教堂的狗子,聪明一点亲人一点,很正常。
“神父,你迟到了!”
约瑟夫高声喊道,其实他也很羡慕约翰能够成为护教骑士,当那个神策卫。
但很明显,他作为镇上的警长,肯定不能穿个铠甲到处瞎晃荡。
而约翰,在处理完自己的事物之后,谁管他这个镇长是不是穿铠甲还是不穿衣服。
不对,不穿衣服还是有人会报警的,认为他吸嗨了,可能会对自己或者孩子造成伤害。
陈远笑着回应一个接一个的打招呼,来到约瑟夫和约翰他们跟前,抬手示意他们坐下,不用那么多礼。
“你好美丽的姑娘,请给我一杯酒!”
“神父,你的酒!
还有,我叫安妮!”
一个女孩给他送了一大杯啤酒就走了,她是酒馆老板的女儿,刚大学毕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