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前就是,在人情世故里缺了根弦,眼睛看到什么,嘴里就说什么,都不带拐弯。
这或许也算是某一部分天赋吧。
那种普通人很难获得,她独有的,松弛感。
秦榛认为人迟早会融进世故里,只要在这社会生存一天,谁都不可避免,申屠念也是。
现在看来,还是片面了。
她还真就是那个例外。
她真就不用懂,或者说,不必须要懂得。
少了世故和圆滑,她的生活,事业,人物关系不会为人情所累。
在社会夹缝中活得气喘吁吁的秦榛很难体会,很难不羡慕。
申屠念看了眼时间,差不多了,她和秦榛说,要回去了。
她口中的“回”,是回北市。
申屠念一定没意识到自己的用词。
秦榛觉出一丝味儿来。
通常说,回家回家,家才是该回的地方。
她在北市才待了多久,一年不到,能比南城更亲切?
或许她贪恋的并不是城市本身,而是在城里的人。
秦榛开车送她到机场。
临下车前,她盯着申屠念左手无名指的戒指,笑得很有内容。
“赵恪送的?”
申屠念默认。
“我猜也是,”秦榛一副早料到的神情,“他动作可真快。”
spira系列,白金质地,低调迷人,别致的立体漩涡环绕于指尖,只在指环内侧镌刻“graff”品牌字样,时尚不失优雅。
戒指这个物品,很妙。
它区别于其他饰品,多了一点特殊意义,具备宣告所属权的功能性。
让一个不擅长戴首饰的人戒指不离身,也算是他有能耐。
就赵恪的手段,十个周家宝凑一起都未必是他的对手。
早就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