露出精瘦的锁骨,和扎眼的红痕。
但因为他的个子也挺高,所以衬衫下摆只堪堪遮住了大腿根。
下面空无一物。
他在半山别墅一向是和孟砚辞分房睡的,他那间主卧被他锁住了。
故而孟砚辞只能给他换上自己的衣服。
饶是如此情有可原,池野也羞愤难当。
他简直恨不得一把火把孟砚辞的房子烧了。
他现在浑身上下都沾满了孟砚辞信息素的味道。
像是孟砚辞的所有物。
这让他很不爽。
草草洗漱过后,池野随便套了条孟砚辞的裤子下楼。
裤腿有些长,盖住了脚面,下来得太急,他甚至忘了穿鞋。
当他赤着脚来到客厅,孟砚辞已经在跑步机上运动了半小时。
相比于池野一脸恹恹的神色,孟砚辞像个被设定好程序的机器人,仍旧有条不紊地运转。
虽然孟砚辞昨晚也通宵了,但是他的生物钟已经成了习惯,每天都是早上七点起床,做饭,阅读,运动。
池野不甘心地握紧拳头。
同为男人怎么差距那么大。
不仅比不过,打架打不过。
身体素质也比不过!
他还要做下面那个。
好气!
《和孟砚辞成为死对头的一百个理由》加一!
“孟砚辞,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好好谈谈。”池野双手环胸,下颌微抬,在距离孟砚辞五米开外的开放式西厨岛台旁驻足。
孟砚辞按下暂停键,从跑步机上下来,他脖子上的伤口已经做了简单的处理,用纱布包了起来。
一向穿惯了白衬衫的人,偏偏今天换了件黑色真丝衬衫,领口随意敞开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