宛平县衙大堂。
县令董玉刚焦头烂额。
眼瞅着今年已经到头了,正准备回家过年。
谁知道,竟然会有百姓擂鼓鸣冤。
苦主胡王氏,状告门头沟水泥厂草菅人命。
董县令一看状纸,脑袋就大了一圈。
苦主并没什么背景,不过水泥厂做工的苦哈哈。
然而苦主却请了一位远近闻名的讼棍,并且还有十几名生员跟着一起撑腰。
在大明,讼棍可不好惹。
他们的一枝笔,一条舌,能抵三千条火枪。
在大明这个德主刑辅和争息讼的礼治大环境中,讼棍们傲立寒秋。
他们能怂恿诉讼者层层上告,进行多次省控,京控,提审捏造颂词,让区区一件小案,变成一件惊动朝野的大案。
遇到这样的讼棍,当官的最是头疼。
更别说是那些读书人了。
他们能让当官的声名狼藉,甚至丢掉乌纱帽。
况且这些人此番显然是另有目的,不是为了苦主出头。
至于被告……京城谁人不知,水泥厂是哪些人的产业?
任何一位股东,都不是小小的县令敢碰的。
传闻当今皇帝,在水泥公司里都有股份,这谁敢惹?
无论是苦主,还是被告,董县令都不想得罪。
并且这次诉讼,显然是冲着水泥厂幕后的人去的。
他这个小小县令一旦卷进去,弄不好就是粉身碎骨。
“苦主胡大勇,在水泥厂做工时,不慎跌入水泥窑中。”
“水泥厂主不仅见死不救,反倒命工人封闭窑口,致使苦主被活活烧死。”